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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今年上半年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发布时间:2023-08-28浏览次数:0

 今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互联网领域广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持续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日前,公布了今年上半年13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查处“恒威”房地产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2022年9月6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晋中恒大华府”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含有“投资商铺,选择现铺才是硬道理”“现铺,价值一目了然,收益有保障;投资安全有保障;投资风险低;升值潜力无限”等内容,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1月17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

●查处“智优天成”培训互联网虚假宣传案

2022年11月,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山西智优天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二战学员达线上研率突破90%、2018年二战学员达线上研率达93%”等内容。当事人成立于2021年10月14日,未取得培训办学的相关资质,未实际开展过上述官方网站宣传考研培训的相关活动,以上内容均为虚假宣传。2023年1月6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处罚款10万元。

●查处“外婆村”餐饮户外违法广告案

今年4月,当事人在其店面门口正对墙面上变相使用已故国家领导人的名义作广告宣传,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5月25日,朔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3万元。

●查处“华丽港”超市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2022年9月,当事人为在国庆假期促销,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8日,添加我超市购物群,可领取食盐一袋”推送页面中使用了国旗,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3月3日,晋中市灵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2.2万元。

●查处“润芽”医疗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2022年12月,当事人在抖音平台使用“@榆次润美丽丫”账号发布“润芽”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晋中市政府指定定点单位”等用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4月12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查处“宏晟”珠宝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2022年10月,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宏晟”钻石广告,广告中含有“阳泉金伯利钻石国庆七天欢乐不停,现场互动赢好礼”等内容,出现国旗、党旗图样,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3月13日,阳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查处“大同现代”医疗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2022年10月,当事人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发布“现代脑科”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微创治疗脑出血,3天彻底清除血肿”等内容,并有患者病例,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5月10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查处“圣美达”医疗器械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2022年11月,当事人在“百名牙医”线上直播活动中发布“圣美达”医疗器械广告,运城市红十字医院李军冒充第一医院口腔科主任,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3月16日,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1.7万元。

●查处“优尼康”装备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今年3月,当事人在其自设网站发布“优尼康”装备广告,广告中使用已无效专利,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5月17日,临汾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1.5万元。

●查处“锦绣”房地产印刷广告案

今年3月,当事人利用其印刷品发布“百厚大厦”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含有“主城C位价值高地”“5分钟和济医院,为你的康乐保驾护航”等内容,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5月29日,长治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12280元。

●查处“康源”药品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2022年11月,当事人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康源”药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力健能复方营养混悬剂是经过临床验证,有确切疗效的国药准字医学营养品”,但无法提供该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今年2月22日,忻州市代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处罚款7800元。

●查处“古酵师”美容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今年1月,当事人利用美团平台发布“美肤”美容广告,广告内容中含有护理前后对比的画面及文字说明,但无法提供广告内容印证材料,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4月7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虚假广告,处罚款6400元。

●查处“亘泰”路桥互联网虚假广告案

今年4月,有群众举报当事人在自设网站广告中宣称“高新技术企业”,但当事人未经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6月9日,吕梁市文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虚假广告,处罚款6000元。

 


来源: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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